界面新闻记者 | 刘海川一起并不复杂的民事借款纠纷案,引发了3起刑案。在民事案件宣判后,原告因暴力讨债被判寻衅滋事罪;负责该案执行阶段的执行局长因其妻子与原告合伙放贷,被判受贿罪;被告之一也因复杂的执行被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下称拒执罪)。近日,该案引发的拒执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被裁定发回重审。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据判决书显示,2012年,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宏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宏图公司)员工张某某,经人介绍后,向王某某多次借钱。2017年3月,张某某给王某某出具了一份2800万元的借据。2017年7月,王某某向乌兰浩特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张某某及妻子刘某某、张某某所在的宏图公司向其支付2800万元借款及利息。该院认为,张某某向王某某出具的2800万元借据,实际借款金额为1652万元,其中已还款230万元,剩余借款为1422万元。该院遂判决张某某夫妇偿还王某某1422万元及合理利息。宏图公司不承担给付义务。原、被告均未上诉。该案进入执行阶段。但复杂的局面由此产生,并牵扯出上述法院执行局长的职务犯罪案。在这起借款案审理期间,2017年9月,经王某某申请,上述法院给宏图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决定书,标的为该公司的工程款2968万元,理由是该款项为张某某在宏图公司的工程款。民事判决生效后,宏图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称张某某仅是该公司的员工,该笔款项也并非是工程款,要求上述法院撤回执行才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法院并未回复。2019年,张某某向相关部门举报,负责此案的乌兰浩特市法院时任执行局局长张剑锐的妻子,与原告王某某合伙做小额贷公司。同年9月,当地纪委监委通报称,张剑锐对配偶失管失教,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次年,张剑锐被法院认为在上述借款案以及其他案件中存在受贿事实,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样是2019年,乌兰浩特市法院还作出了一份《关于王某某涉嫌“套路贷”案件的调查报告》。报告认为,王某某在上述借贷行为中,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借助司法程序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王某某在10个月内以现金形式分9次出借巨款,但未能对巨额款项的交付工程、资金来源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证据,其出借能力存疑。报告同时认为,该案以现有民事证据,很难查清真实借款金额,不宜启动再审程序。王某某随后被公诉。2020年11月,科尔沁右翼中旗法院认为,王某某为讨债,多次雇佣他人围堵、滋扰张某某夫妇。对方报警后,经警方劝说、警告,王某某并未理会。检方还指控,当时张某某在饭店包间与王某某对账时,遭受对方人身控制,4个小时未能移动,“无奈之下违背意志签下借据。”科尔沁右翼中旗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王某某涉嫌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及虚假诉讼罪未被法院认定。兴安盟中院二审维持了该判决。2022年4月,兴安盟检方又对这起民事借款案提起再审抗诉。检方出具的《民事抗诉书》认为,原审生效判决查明的基本事实缺乏有效证据,且原生效判决将“砍头息”和高额利息计入本金,同时,王某某主张以现金交付,却未能提供账本,其当庭陈述的借款细节(金额、时间等)与张某某夫妇提供的借据复印件不一致,双方互不认可。2022年5月,兴安盟中院裁定对该案启动再审。但在此期间,申诉人之一的张某某妻子刘某某因病去世,兴安盟中院裁定终结再审程序。虽经张某某多次申请,2024年2月,兴安盟中院再次裁定,张某某请求不成立。这起借款案引发的另一起刑案也暗生波澜。2018年,张某某、宏图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文被警方以涉嫌拒执罪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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