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宾夕法尼亚州被视为 2024 年大选摇摆州中的 " 关键州 ",可谓得宾州者得天下,所以马斯克此举被外界理解为 " 直接撒钱买选票 "。
这种政治献金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演变。19 世纪末期,美国大选中大企业和富豪直接向候选人提供资金的做法非常普遍。工业巨头如安德鲁 · 卡内基和约翰 · D · 洛克菲勒等对当时的选举产生了重大影响。然而,随着公众对这种直接资助行为的反感增加,1907 年通过的《蒂尔曼法案》(Tillman Act)禁止公司直接向联邦候选人捐款。这是美国政治献金系统迈向规范化的第一步。此后,随着工会、利益团体等开始更多地参与政治献金,尤其是在 20 世纪中期,竞选资金逐渐变得更为复杂。
很快,1976 年的 " 巴克利诉瓦雷奥案 "(Buckley v. Valeo)成为政治献金管理领域最具影响力的裁决之一。最高法院在该案中裁定,限制个人向候选人的捐款是合法的,但限制独立支出则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该判决为后来超级 PAC 的合法化奠定了基础,这类组织可以无限制地筹集和支出资金来支持或反对候选人,只要这些支出没有直接与候选人竞选团队协调。马斯克、盖茨以及科赫家族、黑石集团等都算超级 PAC,他们的出现,使得资金流动更加庞大且难以监控,也使得企业、工会等组织能够通过这些渠道对选举施加重大影响。
对政治献金的批评不仅来自公众,很多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和法律专家也对此表示关注。比如政治学家劳伦斯 · 莱辛(Lawrence Lessig)提出了 " 腐败的经济学 " 概念,认为金钱在美国政治中的作用已经到了系统性腐败的程度。普通选民的声音在面对超级 PAC 时几乎无法与之抗衡。许多专家认为,超级 PAC 的存在扭曲了选举进程,使得候选人更加依赖大额捐赠者,而忽视普通民众的需求。
超级 PAC 对政策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许多大公司通过超级 PAC 资助候选人后,会期望候选人上台后制定有利于它们的政策。例如,石油公司通过献金影响环保政策,迫使政府放松对石油开采的限制。科技巨头则可能通过政治献金影响数据隐私、科技监管等政策。这样的政治献金不仅仅是竞选策略的一部分,更成为了公司和利益集团影响国家政策的有效工具。
在全球范围内,将美国的政治献金制度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也能提供一些启示。比如在欧洲,许多国家对政治献金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有些国家甚至完全禁止公司和团体向候选人捐款,所有竞选资金必须来自公共资助或小额个人捐款。相比之下,美国的制度显得更为开放和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