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在2021版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产能置换比例由1.25:1调高为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
工信部在最新发布的通知称,2021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以来,钢铁行业通过钢铁产能置换,有力促进了行业改造升级、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兼并重组,但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监督落实机制不完善、与行业发展形势和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王国清认为,在工信部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公示、公告后,可以利用这段窗口期,梳理国内钢铁行业产能现状,修订出台更能够适应行业调控方向的产能置换方案,有助于钢铁行业实现更好的布局和结构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