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总理第二十九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积极创造良好条件,深化包括民用航空、能源设备、化工、冶金、林业及其他双方共同感兴趣领域的互利合作,推动合作项目落地。 五 双方指出,中俄全方位、多层次能源合作成果丰硕,重申将促进能源合作持续拓展和高质量深入发展,确保能源贸易可持续发展并就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开展合作,以独立和自由选择、技术中立实现能源结构平衡,兼顾各国特点实施能源气候政策基础上,以公正、有序、平等的方式推进能源转型。为此,双方商定: ——深化石油、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煤炭的勘探、开采、加工和运输等领域多层次合作,保障中俄油气管道稳定建设及运行,推进液化天然气领域项目合作,发展电力合作,支持现有能源合作项目,以及研究包括跨境项目在内的能源领域新项目。 ——发展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碳市场等新兴领域合作。 ——在已成功实施的田湾核电站和徐大堡核电站经验基础上,深化民用核能领域合作,积极推进热核聚变、快中子反应堆、核燃料闭式循环合作,按照互利共赢、利益均衡原则探讨以一揽子方式开展核燃料循环前端和共建核电站合作。 六 双方积极评价中俄人文各领域交流持续活跃发展势头,愿进一步扩大人文合作规模、覆盖范围,提升合作水平,赓续两国人民睦邻友好传统。为此,双方商定: ——持续扩大双向留学规模并加强学术领域合作,包括支持两国一流大学开展世界水平合作办学,发展同类大学联盟,联合举办大学生暑期学校。增加基础、职业、补充教育及数字教育技术领域合作,推进包括在“俄罗斯教师在海外”项目框架内的在俄中文教学和在华俄文教学,参与在对方国家举办的职业技能国际比赛。 ——深化科技研究和创新领域合作,促进科技人文交流。探索合作的新领域、新方向、新模式,完善两国有关部门开展的针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联合科研项目遴选机制,增加机制框架下项目数量,拓宽合作领域,提质增效。继续联合举办高水平展览和科技活动,鼓励两国青年学者在科学和创新领域合作交流。 ——深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互利合作。开展人员交流,研究和实施包括“大科学”装置在内的共同科研计划,根据中俄数学中心运行的成功经验,推动北京大学和莫斯科国立大学在中俄基础科学研究院框架下牵头成立基础研究双边协作平台,依托相关高校、科研组织促进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合作。 ——高水平举办2024-2025年中俄文化年框架下活动,包括文艺演出、展览交流、图书馆、电影、文化领域专业人才培养等。扩大文化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与俄罗斯联邦文化部2024-2027年合作计划》,共同举办文化节,支持举办中俄文化大集、中俄图书馆论坛以及国际流行歌曲大赛,推动进一步深化地方有关领域合作。双方反对将文化政治化,反对种族主义、排他性“文明优越论”,反对任何宣称个别民族优越性和独特性的论调和做法。 ——支持卫生领域合作积极发展势头,促进两国人民公平平等获得安全、有效、高质量、可及的医疗服务。鼓励中俄专家开展传染病学、肿瘤医学、核医学、妇幼保健、眼科学、精神病学等领域合作。高度评价中俄医科大学联盟十年来工作成果,持续推动医学教育和高质量人才培养合作。在现代技术、远程医疗和人工智能应用等医学科学创新领域建立联系。促进药品和医疗器械经验交流和流通监管合作,继续定期举办灾难医学国际会议和演习。 ——共同反对在多边平台(世界卫生组织、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将卫生问题政治化,在国际场合相互支持对方提出的倡议,确保生物安全和建立全球卫生架构。 ——发展公共健康、医疗预防和流行病学领域合作。加强本土卫生领域合作,包括开展及时发现和消除流行性疾病传染源的联合行动。 ——高度评价2022-2023年中俄体育交流年成果,继续办好中俄青少年运动会等联合体育赛事。加强两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合作,交流体育项目发展经验,通过举办联合比赛、训练等方式提高两国青少年竞技水平,为加强地方合作创造条件。中方高度评价以开放形式在俄举办的金砖国家运动会。双方高度重视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及其框架下举办的活动对促进各国体育交流,推动奥运、非奥运、残奥和民族体育项目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中俄反对将体育政治化,反对以国籍、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信仰、种族以及社会出身为由将体育作为歧视运动员的工具,呼吁国际社会遵循体育价值观开展平等国际体育合作。 ——推动媒体领域合作,包括电视节目和视听内容联合制播、媒体技术研发经验交流,新媒体和电子游戏产业发展,重大事件联合报道,电视频道节目相互播出,图书翻译出版,参加国际书展,联合举办大型媒体活动,全面加强专业对话。双方主张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在国际和地区新闻协会框架下就涉及彼此利益的问题相互支持。 ——鼓励互办电影节和动漫电影周活动,支持合作拍摄影片。中方支持俄方设立“欧亚电影公开奖”并组建欧亚电影艺术学院。 ——肯定游客互访量回升的积极态势,推动进一步提升游客数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改善旅游基础设施,简化签证程序,打造更多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线路。 ——扩大档案领域合作,推动实施联合项目,包括举办历史档案展览,出版档案汇编,交流档案工作经验和档案信息,以及在《2021-2025年中俄档案合作分委会工作大纲》框架下的活动。 ——支持对方举办世界青年发展论坛、世界青年联欢节等大型国际青年活动,积极推进国际青年议程。继续在文化和创意、青年创业、志愿服务、公共外交领域开展联合活动,推动中俄青少年参与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多边活动。 七 双方指出,中俄地方合作和边境地区合作积极发展对双方经贸、投资和人文合作具有特殊意义,支持两国城市间开展交流,进一步拓展合作地域、行业和规模,完善法律法规基础。为此,双方商定: ——推动落实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地区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达成的共识。 ——在俄罗斯远东地区优惠制度框架下促进投资合作,加强互利生产合作。 ——有效发挥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地方合作理事会机制潜力,推动落实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达成的各项共识。 ——推动实施2024年5月签署的《黑瞎子岛(大乌苏里岛)联合保护开发规划》,在2024年年底前召开黑瞎子岛中俄联合保护开发工作组第二次会议。 ——继续就中国船只经图们江下游出海航行事宜开展建设性对话。 八 双方重申,愿促进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就推动在多极世界中形成公正的世界贸易和货币金融体系加强伙伴对话,协调立场,以扩大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防止个别国家在世界经济个别领域滥用垄断和主导地位。双方愿为保障全球和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贡献力量,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透明、非歧视的国际经贸体系。 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深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进一步对接合作。按照两国元首共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和“大欧亚伙伴关系”建设并行不悖、协调发展。双方强调,中方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一系列全球倡议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双方认识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性,认识到共建“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作为建立地区强劲、稳定的贸易关系手段的重要性,将继续深入实施2018年5月17日签署的《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 双方重申愿加强在多边开发机构及行业组织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合作,反对将相关领域合作政治化。 双方重申国家及其财产,包括主权储备货币享有豁免的国际义务应得到完全遵守。一致谴责扣押外国资产和财产的行为,并强调有权采取反制措施。 双方继续推动巩固以世贸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支持世贸组织改革,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同意在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框架内就此加强协作。双方欢迎启动金砖国家世贸组织工作合作机制。 双方愿继续在二十国集团框架下加强协作,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双方愿共同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倡导遵守自由和非歧视贸易原则,推进数字贸易和低碳发展,推动布雷顿森林体系机构改革,提升发展中国家代表性,结合各自国情和国家发展实际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与气候变化治理,反对将气候议程政治化,全面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确保全球供应链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双方愿继续加强在金砖框架内沟通协作。中方支持俄方主办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双方愿同其他金砖国家共同努力,落实好历届领导人会晤共识,包括设置伙伴国模式,同时拓展金砖外围对话和“金砖+”合作,维护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 在俄方担任金砖国家主席国期间,双方进一步推动经贸领域务实合作,包括多边贸易监管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强特殊经济区合作,发展电子商务,支持中小企业和人工智能发展。另外积极加强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建设,支持中方在华举办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论坛。双方进一步推动环境领域务实合作,促进清洁河流、城市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技术平台等倡议落实,在金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联络组框架下就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同金砖伙伴加强合作。 俄方积极肯定2023年中方担任“大图们倡议”轮值主席国期间为发展中俄合作作出的贡献。双方将继续在“大图们倡议”框架下加强成员国间经贸、旅游、交通、能源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 俄方支持中方担任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轮值主席国(2024-2025年)。中俄将共同致力于发挥上海合作组织作为构建公正多极世界秩序重要支柱作用,提升本组织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增长、维护地区安全,深化本组织国家人文交往方面地位和影响。 中方支持俄方担任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会议(2024-2025年)主办国。双方将继续支持对方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提出的务实合作倡议,包括经贸、交通、物流、能源和粮食安全、数字化和创新发展、绿色产业、应对气候变化、扩大本币结算等领域。双方继续共同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包括反对任何形式的国际和地区贸易保护主义、非法制裁和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单边贸易限制。 双方强调建立上海合作组织项目融资保障机制对赋予本组织投资合作新动力的必要性。双方将以2024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2024年7月4日,阿斯塔纳)决议为遵循,继续就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基金(专门账户)和上海合作组织投资基金等问题进行磋商。 双方将扩大同东盟协作,支持加强东盟中心地位,并通过开展广泛的合作维护亚太地区的稳定,保持经济活力,包括共同加强本地区粮食和能源安全合作。 双方支持在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开展建设性经贸合作,按照《2040年亚太经合组织布特拉加亚愿景》和《奥特奥罗亚行动计划》,到2040年建成一个开放、活力、强韧、和平的亚太共同体,实现亚太人民和子孙后代的共同繁荣。 双方将坚定维护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科技成果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推动联大“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以确保平衡安全利益和发展权利,防止利用国际不扩散机制推行非法单边制裁和技术遏制。 双方将继续就适应气候变化、低碳发展、提高能源利用率、加强节能等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开展专家对话,包括积极发挥中俄气候变化联络组渠道作用,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根据各国国情推动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规定的目标任务,实现全球能源转型背景下经济可持续增长,维护国家、地区和全球经济安全。 双方一致反对以环保为借口采取单方面歧视性保护主义措施,以及严重违背竞争规则、破坏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的行径。 九 在中俄总理第二十九次定期会晤框架下签署了以下文件: ——《中俄总理第二十九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 ——《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纪要》 ——《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地区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纪要》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便利公民往来的协议〉的议定书》 ——《关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及其组织原则的协定〉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俄罗斯联邦科学和高等教育部关于加强中俄高校基础科学研究合作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和联合核子研究所关于共同资助基础研究合作项目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关于化工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俄罗斯联邦建设、住房和公用事业部关于加强绿色建造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和俄罗斯联邦运输部海上搜救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和俄罗斯联邦运输部关于促进自动驾驶技术在跨境货物运输中应用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谅解备忘录》 ——《关于修订2021年11月26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中俄对外贸易海关统计办法和信息合作的备忘录〉的议定书》 双方商定,中俄总理第三十次定期会晤将于2025年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将通过外交渠道另行商定。 本联合公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米舒斯京共同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