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来自贵州毕节的24岁小伙小陈到山东高密务工,从事金属探伤工作。入职第6天,在户外工作期间,由于沙粒卡住检测仪器,他维修时误触了辐射源。几天后,他的右手开始红肿,并伴有火辣辣的疼痛感。5月,小陈在苏州一家医院确诊遭受核辐射。近日,小陈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后他才知从事这种工作需要相关资质,还要接受岗前安全培训,但公司招聘时跳过了这些流程。由于当时比较忙,老板没跟他签劳动合同。遭受核辐射后,小陈的右手脱皮腐烂,经历了十几次大大小小的清创手术,下周将做手部截肢手术,“我身体的辐射指标是常人的10倍,手部指标至少是常人几百倍,医生说放射元素代谢不掉的话有癌变风险。”躺在病床上的小陈小陈的右手经历了多次手术小陈的手指严重脱皮小陈决定为自己维权
相关部门回应正在调查
律师称公司应承担责任
12月26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拨打了山东科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魏姓负责人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致电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工作人员称小陈的事情他们知道,相关部门已在调查处理,另一位工作人员称,要想了解详细情况,记者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局里,不接受线上采访。
记者致电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称现场查询系统后发现小陈尚未就此事申报工伤认定。他称,如果公司给小陈交了五险,工伤申报期限原则是受伤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如果未交五险,工伤申报期限是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工作人员称,即使小陈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工伤。小陈告诉记者,目前他正在准备相关材料,之后会申报工伤。同时,他也委托律师帮忙处理后续维权问题。“具体怎么做我还没有想清楚,先把手术做了,再去考虑这些问题。”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认为,根据小陈的陈述,公司方应承担未提供安全培训和资质审核的责任:公司未对小陈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也未查验其是否具备从事该工作的资质,这违反了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公司应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防止事故发生。其次, 公司应承担提供不安全工作环境和设备故障处理不当的责任:公司提供的设备出现故障时,未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反而让员工在未经专业培训的情况下自行处理,导致小陈误触辐射源。公司应对工作环境的安全性负责,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其三,公司应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公司未与小陈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文件,公司应依法与员工签订。
对于小陈申请工伤应满足的条件,张律师认为,尽管小陈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能证明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即可申请工伤。同时,小陈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辐射伤害,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小陈的辐射伤害是由于工作设备故障和不当处理导致的,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综上所述,小陈有权向公司申请或自己去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年前曾有类似案例
涉事责任人被采取刑事措施
小陈的遭遇并非个案,紫牛头条就曾对类似案例进行过报道。
2014年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位于南京浦六北路188号的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院内进行管道探伤作业期间,丢失用于管道探伤的放射源铱-192一枚,次日报警。此事一度震惊全国,引起关注。
放射源铱-192丢失又被找到的过程中,南京市民王先生成了最大的受害者。他曾意外捡到了这个放射源,并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带回了家。王先生捡到后将放射源放进了右裤袋仅仅三个小时,就导致大腿严重受损,腿部有30%的肌肉被挖掉。警方查明,丢失放射源铱-192事故,主要是4名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保管造成的,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的4名相关责任人随后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除了王先生,早在1996年我国就出现了第一位铱-192的受害者——吉林小伙宋学文。当年,宋学文在上班途中捡到一条“BB机链子”,后来证实那条金属链上附着的火柴头大小的物体,是核放射物质铱-192。因为接触超剂量辐射长达10个多小时,他失去了双腿和左手,心脏、肾脏、肝脏、胃部等内脏也留下了后遗症。
事发23年后,紫牛头条对他进行了专访。宋学文说,这些年他活得很拼,结婚生子、写小说、拍电影、开办幼儿园。不幸的是,核辐射的伤害一直潜伏在他的身体里,一不留神就会病变恶化。随时会到来的死亡阴影,就像一把利剑一样悬在他头上。
2019年,宋学文在家中再次发病去世,年仅43岁,留下妻子和尚在襁褓中的儿子。
原标题:《小伙上班6天误触辐射源右手将截肢 :没签劳动合同,未受必要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