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赵孟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对失独扶助政策的表述变化。图片来自《请求书》截图 同时,根据《立法法》第91条规定,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权利的规范,而现行政策在法律规定之外,排除了失独后再生养家庭获得国家扶助的权利,属于减损公民权利的行为,违反了《立法法》的规定。
此外,当前中国人口规模已进入负增长,支持生育、构建友好生育环境成为人口政策的基本方向。“78号文件”作为独生子女时代的产物,距今已有17年,与新形势下的人口政策精神相背离。
大约从2015年开始,失独再生养家庭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自身诉求,希望将其重新纳入失独扶助政策。每年全国两会期间,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递交提案,建议关注这一群体的困境。该群体代表也数次前往北京,与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座谈,当面表达诉求。不过,由于“78号文件”的存在,他们的诉求一直未得到积极回应。
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此次公布典型案例认为,“现行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为缓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国家人口政策调整和有关法律修改完善,可考虑进一步完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对相关人员给予更多的帮扶保障,增强失独家庭的获得感。经沟通,制定机关已着手研究完善相关政策规定。”
这一回应标志着中国的失独扶助政策调整迎来新契机。对于失独再生养家庭而言,这是他们走出困境、重获希望的重要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全国多位失独再生养家庭代表应约与国家卫健委有关司局负责人举行座谈会。多位参加座谈会的人士称,该负责人还介绍,今年6月底,该委已通过各省市完成了对失独再生养群体的数据统计,人数并不是太多。国家卫健委和各省市卫健委都有协商沟通,也将有关情况报给了财政部。这是多年来,国家卫健委首次在座谈会上明确已对该群体数量进行了统计。
8月24日,失独再生家庭代表收到国家卫健委对有关诉求的书面回复称,关于“制定专门政策为失独再生养家庭提供经济、养老、就医、子女入学入托帮扶”等建议,该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研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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