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陈杨界面新闻编辑 | 谢欣
这一分类源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其在国内于2016年试点,2019年正式实施,本意是将药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开,鼓励药企将资源用于研发,并提高业内资源配置效率。生存空间骤缩,也急需转型。因此,越来越多CSO公司选择向CRO买一套生产工艺(相当于买药品批件)、报B证、进集采。规则优化、竞争激烈的“大杀价”中,业内也有声音称“B证公司在末路狂奔”。
同时,卖批文的CRO和受托生产的CDMO也不会在质量上追求上限。因为B证公司要把利润留给自己,两端的成本同样压得很低。“研发、生产方就挣一个加工费,你还指望我对这个品种有多上心,按部就班做出来就行了。”华义文说。真实世界研究结果,研究称集采中选仿制药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与原研药相当。而业内同样呼吁,对集采中选药品展开更多真实世界质量研究。
另一个问题在于,“极致低价”下,中标药企能否保证稳定供货?
实际上,此前,省级集采和国采中不乏断供案例。据行业媒体健识局截至2023年5月的不完全统计,国家开展药品集采以来,发生断供的药企近20家。
2021年8月,华北制药在第三批国采中中标的布洛芬缓释胶囊在山东省断供,因而成为首个因供应问题被国采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司。不过当次,共四家药企中标布洛芬缓释胶囊,华北制药在其中以最高价中标,其断供原因在于本身产能不足,且扩产进度缓慢。
同年9月,河南省披露,百奥药业在“4+7”集采扩面中的中标产品恩替卡韦片多次出现配送率低等问题,2021年5月至6月更是停产、断供,由此被河南省列为“严重”失信。
另据财新网统计,2022年6月,甘肃省医保局通报,多达70家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未按要求履行承诺事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工作,涉及第五、第六批国采,甘陕联盟、广东联盟、湖北联盟等省级集采药品。
在这点上,国家医保局称,第十批国采平均每个药品有6家以上企业中标,促进供应更加稳定多元。此外,每个省份实行“一家主供、两家备供”的供应方式,以提升临床供应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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