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吕文琦 安震界面新闻编辑 | 江怡曼我国数字金融已跃居世界前列,去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把数字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之一,对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数字金融正在重塑传统金融形态,移动支付、科技信贷、智慧投顾、智能风控等场景的落地让数字金融变得无处不在。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不断成熟并在金融领域加速应用,推动金融机构从“数字化”迈向“数智化”的转型,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升级,使之更适应时代的变化。近日,界面新闻专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华夏银行原行长张健华,探讨数字金融的发展与挑战。张健华在加入五道口之前,曾任华夏银行行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他横跨学界、银行和监管的三重身份令他可以用多重视角观察中国数字金融之演进。在他看来,外部社会快速发展的数字化既是我们金融业数字化的基础,也是需求所在。数字金融很大程度上颠覆了整个金融服务的模式,而技术发展和业务创新一定是走在监管之前的,因此监管如何应对也是一大考验。张健华认为,与其在应用尚未出现之前“一刀切”,不如“让子弹飞一会儿”,以包容的态度观察发展趋势,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规范。以下整理自访谈实录,略有删改:论数字金融:科技带来颠覆性创新界面新闻:2023年10月底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做好包含数字金融之内的五篇大文章。您认为数字金融发展有哪些关键要素?张健华:数字金融可以给其他四篇大文章赋能,这里不仅要求金融行业自身的数字化能力的提升,同时也要支持我们整个社会的数字化。所以发展数字金融,首先需要外部环境的支持,也就是全社会的数字化。社会的数字化转型已经无处不在,小到我们网购、手机NFC进地铁,大到以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应用等,都是数字化在金融领域的体现。金融业是服务行业,外部社会快速发展的数字化既是我们金融业数字化的基础,也是需求所在。另外一个是科技的进步。现在科技的进步使得我们整个金融行业提升数字化能力更具可能性。许多新的技术,尤其是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非常之多。这些ICT技术的快速进步和迭代,又给我们创造了一些数字化的条件,使得我们有能力更好地用数字手段服务实体经济,开展我们的金融服务工作。可以说技术上的进步,推动了整个金融业的数字化转型。数字金融和传统金融是非常不一样的,因为它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们整个金融服务的模式。比如传统金融中,我们将手工记账变成电脑记账,但并没有改变服务流程。但今天已经完全不同,比如我们可以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进行自动授信,代替了人的判断:移动互联网极大地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网点功能及与客户的交互方式。但同时,金融行业实际上是一个高度监管的行业,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也给我们的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技术发展和业务创新一定是走在监管之前的,而金融科技的应用受监管政策影响很大,一项看似细小的监管政策出台也许会影响到一个金融领域的细分行业。因此各国都在探索数字金融该如何监管。比如人工智能的技术应用,现在的数字员工究竟能替代到什么程度?实际上还有一些不明确。现在很多实践当中多是给工作人员或者客服提供一些背景资料和赋能,还不敢让数字人完全替代人工,这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责任界定的问题。很多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的最新发展演变,是和监管息息相关的。监管防止风险是对的,但是现在回过头来看,监管还要跟踪技术的发展演变。如果有可能的话,在一些场景上尝试有意义的应用。我认为相关领域的监管应该灵活一些,不能直接下一道命令全部禁止了,因为全部禁止可能在防止一个问题出现的同时带来别的问题。界面新闻:您在担任华夏银行行长期间,银行纷纷成立科技子公司,华夏银行科技子公司定位主要服务行内。而一些大行科技子公司在此基础上还有向中小行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定位。据了解,目前大行向中小行输出金融科技方案的方向在业内有争议,产生争议的原因是什么,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张健华:各家银行成立专业的科技子公司可以说是“被逼出来”的。因为银行已有的科技人员无法满足过快的需求增长,需要大量增加。这既涉及预算问题,又涉及体制机制问题。传统金融机构中科技人员属于中后台部门,与前台人员有一定差距,与外部大型科技公司差距更大。如何留住科技人员并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各家银行都在进行有益尝试。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采用更市场化的机制运作,各银行纷纷成立科技子公司,这有助于银行业数字化水平的加快。小行相比于大行,技术能力和财务资源均有较大差距,无法独立成立子公司开展工作,更多是采取与大行及其他科技公司合作,购买服务成为其提升自身数字化能力的重要方式。但目前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大行的科技服务不能很好地适配小行的需求。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大行的系统开发基本上是基于本行的业务流程和自己的大数据跑出来的,大行无法针对每家小行的特点进行定制化的开发。大行的标准化产品基础是大行的一套体系,和小行的体系完全不同,比较复杂,无法很好地适配到小行。小行需要好用、管用的系统。第二是价格问题,在没有大规模应用时,大行的系统成本是比较高的。即使是在自己的系统基础上改造一下再给小行用,我相信价格也不会太便宜。毕竟各银行的科技子公司并不是专业做这个的,成立时的目的都是为了服务于母行。从银行内部治理而言,科技子公司的定位也存在一定问题,到底是不是真的按照市场化运作,满足独立考核任务?在对母行内服务和对外部客户服务时,如何定价?存在的利益冲突如何解决?这都是争议点。尽管监管是希望大行用它们的科技能力赋能中小行,但到目前为止,效果并不明显,各银行的科技子公司还是不够专业,适应不同银行的差异化能力还显不足。毕竟银行的科技业务不是其核心业务,科技子公司也不是完全独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技公司。专业科技公司除了需要具备我们所熟悉的金融应用开发能力外,实际上还涉及原生及底层技术的开发能力及持续创新能力,这也是银行的科技子公司所不具备的。从行业发展角度来说,除了鼓励大行科技子公司开发更能满足中小行需求的系统外,我们应该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金融科技服务公司,它们能更好地服务和满足中小金融机构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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