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突然多了一套房?天降的大好事?(是不是你的第一反应!)
赵山 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打个比方,比如群众不了解(以为)房产已经去除登记了,他再买房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贷款二手房过户手续,都会进入限购状态。如果不及时办理房产登记或者办理贷款,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这些损失应当全部由相关的征收单位来承担。
记者刚刚得到消息:在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求助人戎女士带着手上已有的证件材料,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成功调取了老房子的相关存档,并已经完成了房屋灭失手续的办理。
征收单位的负责人也表示,像戎女士家这样的问题,不在少数。老房动迁后,很多原始的纸质材料,都难以找回。但是在信息互通、数据互联的当下,对于办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材料,在具体要求上是否也能化繁为简," 与时俱进 " 呢?
坊友们,你们怎么看呢?你们遇到过这种事吗?
来源:新闻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