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罗志恒 马家进 孙文婷
一是《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该条款规定如果进口商品危及美国的国家安全,则允许总统采取加征关税等贸易措施。由于该条例对“国家安全”没有明确定义,因此总统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2018年3月,特朗普政府援引232条款对所有进口钢材征收25%的关税,对进口铝征收10%的关税。
至于特朗普宣称的“取消中国最惠国待遇”,则需要国会参众两院投票通过,流程相对复杂。2023年,美国共和党议员曾提出2023年版的《中国贸易关系法案》,要求撤销中国的最惠国待遇,但未获国会通过。据WTO测算,2023年美国最惠国待遇的平均关税税率为3.3%,根据美国的《协调关税表》,美国非最惠国平均关税税率约为42%。
二是美国通胀的掣肘,要注意加征关税的覆盖范围、幅度和节奏。美国总统可直接援引IEEPA加征关税,并立即生效。2019年特朗普曾威胁要使用IEEPA对墨西哥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要求其采取更多措施阻止非法移民和毒品流入美国。北京时间11月26日,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表示,为打击非法移民、犯罪和毒品,将在其上任首日立即对来自墨西哥和加拿大的所有进口商品征收25%的关税。此外,也将对来自中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10%的关税,虽未声明具体执行时间,但参考墨西哥和加拿大的情况,预计也将在其上任后不久施行。
面对特朗普再度对华加征关税,中国应沉着冷静,出台有力的反制措施,提高内部政策和预期的确定性,凝聚共识、共渡难关,具体可从关税反制、扩大内需、出口布局多元化、企业出海与国际利益共同体等方面入手。罗志恒,系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马家进,为粤开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孙文婷,为粤开证券研究助理。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