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安康岚皋县,一头野猪闯入村民家中,顶撞撕咬一老人致其身亡。家属表示,野猪跑进家里,与附近村的民间捕猎队的猎犬追逐有关。希望能获得赔偿。11 月 26 日,当地发布情况说明,目前受害者家属情绪平稳,已达成和解协议。
近期,野猪伤人事件频发。不仅在农村,城市也有发生。被野猪等野生动物袭击,若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受害人应该如何索赔维权?姚志斗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姚志斗表示,根据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民法典》等,结合当地政府比如《黑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等地方具体细则,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草原、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维权。
潇湘晨报记者於广强









